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答复
市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代表王玉芝的建议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王玉芝提交了《关于把家养梅花鹿列入药食同源做保健食品原料的建议》,被确定为第1485号建议。建议认为,梅花鹿是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名贵中药材和滋补品,具有极高的保健利用价值,是吉林省宝贵的特色资源。为了提高养鹿农民收入,使梅花鹿保健品早日给人民健康带来保障,建议卫生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放开家养梅花鹿限制,实现法律对梅花鹿统一政策管理,把家养梅花鹿全部纳入保健食品原料行列,实现药食同源。
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王玉芝代表的《关于把家养梅花鹿列入药食同源做保健食品原料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答复中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三定”规定,有关保健食品相关职能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履行,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征集意见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但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物质目录(以下称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同意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情况下,加强对野生梅花鹿保护的同时,可允许将驯养繁殖的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
(供稿:民建四平市委 史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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