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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二年政协工作会议——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
二〇〇二年政协工作会议——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4/05/22 02:05:3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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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平市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

(2002 年8 月30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全市各级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集中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特点和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组织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其它团体和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协的工作对象更加广泛,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政协的职能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肩负的任务只能加重而不能减轻,发挥作用的范围只能扩大而不能缩小。政协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大有可为。实践证明,加强政协工作,对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党同各族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凝聚各界人士的智慧,推进全市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统战和政协理论,进一步提高对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增强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加强政协工作。

二、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听取政协汇报、讨论政协工作的制度。党委、政府要有一位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对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每年要组织检查一次。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经常向政协通报情况,出题目,交任务,使政协履行职能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单位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政协委员先进事迹,介绍政协基本知识和工作经验。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党校,要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作为党政干部的必修课,增强领导干部的统战意识,坚持多党合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核心作用,各级政协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和请示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在政协工作中贯彻落实。

三、充分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及省、市委有关规定,切实重视和支持政协履行职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执行之前。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重大改革措施,决定重大建设项目,要先协商后决策;党委提出的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协商后讨论。政治协商议题,可以由政协主席会议提出,也可以由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党委、人大、政府,将议题提交政协进行协商。凡是确定的协商议题,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同政协联系沟通,并提供有关参考资料。协商会议期间,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协商。

根据政协《章程》和省、市委的规定,凡事关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党政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都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听取政协的意见,接受政协的监督。对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通过的建议案,党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并责成专人向政协反馈结果。对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反映的社情民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重视。认办理,及时作出答复。各级党委要坚持政协对政府工作和执纪、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各级政协也可组织委员,有重点地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进行视察、调查和咨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凡是一些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课题和项目的科学论证、一些重大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政府组织的一些重要活动等要尽可能邀请有关政协委员参与,并切实发挥他们的作用。党政部门要与政协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联合视察和调研等活动。

    四、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要坚持政协领导参加有关重要会议制度。政协主席要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应邀请政协领导或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党政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同时参加。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政协通报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情况。

    要保护政协委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工作条件。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委员开展工作,从时间、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和保障。对排斥、打击和报复政协委员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各级执法部门依法对有犯罪嫌疑的政协委员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前,应向该委员所在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时,可同时或事后及时通报。

    各级党委、政府每年都要为政协办几件实事。政协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以及委员视察、调查、参政议政等专项开支,应列入财政预算,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办公经费等,应接照同级党政机关标准解决。

    五、要关心重视政协的自身建设

    各级政协党组要在抓好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同时,加强政协的组织建设。要以县(市)区政协换届为契机,搞好政协领导班子的调整。把那些民主意识强、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爱政协工作的干部充实到政协领导班子中来。配齐配强政协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选调好机关工作人员。要把政协机关干部纳入党政机关干部管理序列,在使用上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搞好政协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真正做到有进有出。要加强政协委员的队伍建设。在协商确定和调整委员时,要进行严格考核,广泛征求政协党组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不适合或不胜任政协工作,又没有代表性的委员,要及时调整。

    各级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践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组织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好政协职能,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来源:四平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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