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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 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总体方案》和《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 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总体方案》和《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06 03:05: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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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

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总体方案》和《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

“双向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市政协全体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各参加单位:

为深入实施《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四发〔20187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开展市级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四平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

工作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有关精神,落实《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四发〔20187号)“关于实行重点提案市领导领办督办协商机制”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提案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重要手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载体的作用,推动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迈上新台阶,高质量助力打好打赢“四场战役”,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我市开展市级领导领办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总体方案如下。 

一、提案选定

在市政协立案提案中甄选对反映党委和政府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的,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重点提案包括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办理提案和市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提案。为实现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工作的有机结合统一,重点提案的选定需经广泛征求政协委员、政协专门委员会等方面意见进行初选推荐,按照提案办理权限归属和职责分工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协商研究确定。

二、组织协调

最终选定的重点提案及相关方面的系列提案一并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开展领衔办理,市政协相关领导组织开展领衔督办;由各相关承办单位与市政协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密切协作,协助市领导推进领办督办工作具体落实;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统筹协调联系;由重点提案及相关系列提案提案者全程参与、全力配合开展办理协商。

三、工作原则

以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为统领,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改革、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坚持领办督办与协商民主相结合、领导领衔与单位协作相结合、全程协商与深入调研相结合、资政建言与答疑解难相结合、成果落实与提质增效相结合的机制。

四、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年度重点提案领办督办责任分工安排。市政协各协办专门委员会要广泛筛选与重点提案相关案由的提案及提案者纳入并案办理。重点提案主办单位积极与市政协协办专门委员会和相关提案者进行对接联系和沟通协商,分别制定重点提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呈报领办督办市领导审定后实施。

(二)调研阶段(5月—7月)。领办督办重点提案的市领导组织提案办理单位和市政协协办专门委员会,联系重点提案提案者、相关系列提案提案者和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围绕提案相关内容和推动提案建议采纳落实等联合开展协商座谈、实地考察、专题调研。由提案主办单位牵头,联合相关承办单位和政协协办专门委员会,协助领办督办市领导组织开展调研等工作并起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呈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

(三)推进落实阶段(8月-9月)。负责领办的市领导组织提案办理单位综合各方面调研、座谈研讨的意见建议成果,推进提案办理落实。负责督办的市领导组织协办专门委员会联系重点提案提案者、相关系列提案提案者及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提案办理协商,促进提案办理提质增效。由提案主办单位按照办理时限和相关要求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并形成办理答复意见文件,经报请领办市领导审定后,通过组织召开提案答复会等形式,向相关提案者进行答复,并开展提案者满意度测评。

(四)总结督办阶段(10月-11月)。负责督办的市领导组织市政协协办专门委员会联系重点提案提案者、相关系列提案提案者及政协委员,就提案办理完成情况要开展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双向评议”、专题督办视察等活动,对办理不到位和未办结的提案实施持续跟踪督办。由协办专门委员会梳理总结提案督办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起草形成重点提案督办报告,经督办市领导审定后,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综合汇总,形成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并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负责领办督办的市领导要加强对重点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及相关办理单位、协办专门委员会的领导,统筹推进重点提案及相关方面系列提案办理落实,为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深入调查研究。提案办理单位和协办专门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协助领办督办市领导组织联系各有关方面,探索建立以承办单位为主体、以专门委员会为纽带、以提案者为助力、以专家为补充的调研协商机制,围绕重点提案及相关系列提案所提建议开展解剖麻雀式、数字说服式、成果移植式的调查研究,广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

(三)提高办理实效。提案办理单位和协办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主动作为、一抓到底,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合力攻坚,为领办督办市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为提案办理当好桥梁纽带,着力解决“重答复、轻落实”“交办严、督办宽”等现实问题,让政协提案的强市之谋、富民之策在办理中得到高质高效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要加强对提案办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协调协作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办理合力。要将提案办理工作成效和提案者满意度测评、提案办理“双向评议”结果,作为承办单位绩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改进提案工作,在市级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基础上,加强与各民主党派联系,制定专委会联合民主党派调研督办提案工作具体方案,合力开展提案分类督办、联合调研视察和“双向评议”等活动,全面推进提案的督办落实。    


附: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2019年重点提案责任分工表

四平市市级领导领办督办2019年重点提案责任分工表.doc



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四发〔20187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联合组织开展政协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向评议”(以下简称“双向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提案工作指示精神和全国政协关于将提质增效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的相关要求,推进《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实施,创新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新模式、新渠道、新举措推进我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打好打赢“四场战役”,助推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建设

二、评议对象

“双向评议”被评议对象为市政协审查立案提案和承办单位。

三、参加评议的人员

1、相关提案提案者;

2、相关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负责同志;

3、领办督办重点提案的市级领导及市政协协办专委会负责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相关负责人,各民主党派相关负责人,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议案督查科、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负责同志。

四、评议方式和步骤

“双向评议”主要采取召开评议会议面对面评议划票和利用“互联网+政协”智慧提案信息化系统网络在线打分等形式。8月中下旬至11开展提案办理视察督办、集中公开答复、提案办理在线协商等工作有机融合进行“双向评议”。重点提案的评议,由承办单位联合市政协协办专委会组织召开评议会进行评议。市政协提案委联合民主党派督办提案的评议,由各工作组联系民主党派与相关承办单位共同组织评议活动进行评议。其它提案的评议,由各提案者与各承办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协”智慧提案信息化系统网络在线自行评议。市政协提案委会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密切联系协作做好评议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结果统计及应用工作。

五、评议内容

(一)提案质量的评议内容

主要由承办单位负责评议,在面对面评议座谈或网络在线办理协商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评议表》(详见附件1)上逐项评议打分。

评议表采用百分制。最终评议分值计算方法参评《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评议表》累计总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

1、选题精准(共30分)

(1)提案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10分)

(2)一事一案,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符合政策、法规,重点突出,有的放矢。(10分)

(3)观点新颖,围绕新时代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分析新情况、探索新思路,与市委、市政府新要求新部署合拍共振。

2、调研充分(共30分)

(1)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提出前协商,运用数据和资料准确翔实。(10分)

(2)针对案情分析透彻、判断准确,透过现象找准问题及其存在的根源、症结和要害。(10分)

(3)能运用政策、法规和实践中的具体事例为依据。(10分)

3、建议可行(共30分)

(1)围绕提案主题,突出解决问题的重点,不宽不散,不违背政策、法规,不超出市情及现有条件限制。(10分)  

(2)建议具有可操作性,与市委、市政府重点部署重大战略以及承办单位工作计划和要点相契合。(10分)

(3)提案成效明显,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并被采纳实施。提案办理落实后取得显著成效,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盼、促进承办单位相关工作起到明显作用,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10分)

4.格式规范:提案篇幅适中(1500字左右),有案由、有分析、有建议,文字精炼、措辞严谨、结构完整。(10分)

(二)提案办理质量的评议内容

主要由提案者负责评议,根据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情况,对照提案办理质量评议项目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填写《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详见附件2)。

评议采用百分制。最终评议分值计算方法参评《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累计总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

1、高度重视(共30分)

(1)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计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督办和答复。(10分)

(2)责任落实到位,实行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大力推进。(10分)

(3)严格遵守提案办理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提案办理工作流程,有力有序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落实。(10分)

2、积极作为(共30分)

(1)积极主动邀请提案者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办理协商,形成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10分)

(2)将沟通协商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主办和协办单位之间配合密切、各尽其责。(10分)

(3)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全市中心工作、承办单位业务工作、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创新发展。(10分)

3、成效突出(共40分)

(1)提案按时办复,面复率、满意率达100%。(10分)

(2)复函及时主动、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分析到位,不避重就轻、不偏题、不答非所问。(10分)

(3)承办市政协提案较多,出色完成各项办理协商工作,高效率办结提案,取得实质性成效。(20分)

、评议结果运用

提案质量评议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好”,大于等于75分小于90分为“较好”,大于等于60分小于75分为“一般”,小于60分为“差”。各件提案的质量评议结果将记入委员履职档案。其中,评议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作为优秀提案评选的重要依据。

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好”(满意),大于等于75分小于90分为“较好”(基本满意),大于等于60分小于75分为“一般”(理解),小于60分为“差”(不满意)。凡办理质量评分在60—75分定性为“理解”的,承办单位需进行整改落实,并书面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切实提高办理落实率和满意度。凡办理质量评分在60分以下定性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需重新办理,并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或《重新办理情况报告》。承办单位的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市政协表彰评选重要依据。


附件:1.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评议表

   2.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

2附件1四平市政协提案质量评议表.doc

2附件2四平市政协提案办理质量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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