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四平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8 年 10 月 12 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政协是在市委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二)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四平市重要事务问题的讨论。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市政府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和割接爱国人士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
(三)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四平市“两个文明”建设,协助政法机关打击经济领域或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
(四)密切联系四平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四平市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调整和处理四平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政协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六)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向四平市人民传播先进思想,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公德以及革命理想、道德和几率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密切联系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方面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
(八)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九)组织和推动驻平各级委员在资源的基础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为祖国服务的才能。
(十)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鼓励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为建设祖国、建设家乡做出贡献。
(十一)加强各级政协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地方委员会带有共同性的问题,加强与吉
林省政协的沟通和对各县(市)区政协组织的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协机关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调查研究室、机关党委 8 个局级机构。
5 个专门委员会为:提案委员会、文化教育卫生文史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这 5 个专门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工作,日常工作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秘书长负责协调。5 个专门委员会均下设一个办公室,为科级建制。
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老干部科、财务科。调查研究室内设社情民意科。
机关党委内设人事科。
纳入四平市政协 2017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四平市政协本级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支总计 1404.5 万元。与 2016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16 万元,增长 29 %。主要原因:工作内容,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398.8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98.76 万元,占 100 %;其他收入 0.06 万元,占 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392.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6.14 万元,占 64.3 %;项目支出 496.59 万元,占 35.7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830.44 万元,占 92.7%,公用经费 65.70 万元,占 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1404.44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315.94 万元,增长 2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作内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92.6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 2016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10.67 万元,增长 28.7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作内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392.6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917.19 万元,占 6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420.15 万元,占 30.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15.34 万元,占 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40 万元,占 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41.5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2.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8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30.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27.3%,主要原因是 2017 年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及公车改革后增加交通补贴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 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3.93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举办了四平市首届“白山黑水.美丽四平”全国画展工作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年初预算 98 万元,支出决算为 98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政协事务(款) 委员视察 (项)年初预算 8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4.66 万元,完成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减少不必要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3.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20.1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包含了离休人员经费,未包含退休人员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 1 万元。追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经费根据当年退休人员数量确定,年初无法精确预算。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7.5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34 万元,完成预算的 87.4%,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为财政根据 2016 年工资数据加上 2017 普调数进行预算,2017 年工资实际未普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年初预算为 35.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4%。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数量增加,该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6.0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30.4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公用经费 65.6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协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6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6.1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5 万元。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公车改革 5 月末才进行,此前单位 9 台车辆一直在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16.15 万元,占 86.6 %;公务接待
费支出决算为 2.5 万元,占 13.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15 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 16.15 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常委会调研。2017 年在公车改革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运行数量为 9 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 2016 年减少 16.15 万元,下降 50 %。主要原因:2017 年 5 月末机关单位公务车辆运行制度改革,下半年车辆费用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5 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5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政协以及其他省市政协来平调研团体。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 2016 年增加 0.5 万元,增长 25%。主要是来访人员增加及物价上涨。
3.因公出国支出:本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5.65 万元,比 2016 年增加 33.95 万元,增长 107.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车改后新增交通补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9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平市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9 辆,一般公务用车 7 辆已划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管理使用,尚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示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政协会议:反映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十、委员视察:反映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十七、津贴补贴: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十八、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九、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二十、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二十一、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行政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二十二、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二十三、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二十四、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二十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八、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二十九、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一、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三十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五、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
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六、其他收入:此处仅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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