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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 实践与思考
四平市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 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9/09/04 10:09: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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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政协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

实践与思考

四平市政协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互关联,又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当前,“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向纵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完善,对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成了一个值得认真探讨和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四平市政协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论述,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广泛借鉴兄弟政协宝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着力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把民主监督贯穿人民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初步实践

在人民政协履职过程中,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者既相互区别各有侧重,又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在改进和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实践中,我们着力促进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相互融合,着力促进民主监督工作和政协各项经常性工作相互结合,着力促进民主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了较好实效。具体做法:

一是把民主监督与协商会议紧密结合。政协的各种会议既是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主要场所,也是民主监督的主要渠道。近年来,我们逐步形成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常委会议为重点、以咨政协商会议为新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在各项协商会议中,政协委员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经济、社会、法治、民生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互动交流,正面沟通,直面问题,在协商中推动监督,在监督中开展协商,先后召开“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咨政协商座谈会”“建言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咨政协商座谈会”,会议开创性植入“记者专访”环节,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吉林日报》《协商新报》《四平日报》进行了专刊报道。并着力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充分发挥政协会议协商与监督的双重优势。

是把民主监督与调研视察紧密结合。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寓监督于调研视察之中,开展监督性调研视察活动。在调研和视察中,发挥政协优势,查找问题,建言献策,并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2018以来,我们共开展调研视察50余次,形成调研视察报告20多篇。其中《赴山东省考察乡村休闲产业发展模式的调研报告》得到市委韩福春书记批示。关注脱贫攻坚,提出的《关于在扶贫攻坚战略中强化精神扶贫的建议》《关于让社会力量参与四平市教育精准扶贫的建议》,助推了在全市贫困村“精神扶贫”活动的开展,让901名贫困学生得到社会各界资助。

三是把民主监督与提案办理紧密结合。提案是委员履职尽责、民主监督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提案监督工作中,一方面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提案审查、优化办理协商、深化高层督办,切实发挥提案协商、监督和议政三重功能,形成17件专项提案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推进农村新型经营体发展的建议》等一大批议政成果高效转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10项政策推动落实。

四是把民主监督与社情民意紧密结合。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民意就是导向、民意就是监督、民意就是指令。近几年,我们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思路、畅通沟通渠道、丰富报送形式,着力体现社情民意的监督功能,显著提升了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全年提出民生建议达366条。《关于完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促进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等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工作重点工程。《关于加快开展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关于解决双职工子女放学无人看管问题的建议》,促进了我市有效解决小学“三点半难题”,学生家长真诚点赞。也使党政领导及时听到人民群众的意愿诉求,促成问题及时妥善解决,让群众切实感到人民政协离人民很近。

五是提升监督能力,夯实监督平台。政协委员是实施民主监督的主体,委员自身能力素质直接决定着监督效果。一方面重视理论引领,提升委员监督水平。有计划地举办委员培训活动,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培训,提升政协委员监督水平。近几年,我们相继开展了教育培训8次、委员履职能力培训6次,今年9月计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政协委员红色教育轮训,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为主题,开展全体委员的履职能力培训。另一方面建好两个平台,强化委员监督意识。进一步打造好“大而结实”的平台。采取“小团队调研、小课题着眼、大范围论证、大视野参政”的方法,谋划推出一批精品调研、精品视察、精品提案。同步打造好“小而精彩”的平台。近年来,我们积极组织委员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政治、文化、民生等重点领域调研视察,邀请市政府领导向委员通报全市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方案,重大规划方案调整情况,使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强化了监督意识,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二、把民主监督贯穿人民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几点思考

在推进“民主监督贯穿人民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实践中,我们不断地积累有益的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民主监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普遍不到位、部分认知有误区;二是当前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不具体、不健全;三是监督的形式固化传统,不丰富、缺少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四是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性不够、法律支撑不足、程序化不强;五是少数党政部门和被监督单位对政协民主监督重视程度不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六是部分政协委员对民主监督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心态和行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结合兄弟政协的做法和经验,对新时期如何把民主监督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

人民政协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同样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一是党委政府要重视引导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引导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动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机制,自觉接受、积极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认真倾听批评和建议,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监督意见。二是政协党组领导核心要发挥作用。政协党组负责领导重点监督议题的组织实施,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把握好监督节奏和力度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尤其是加强人民政协对党和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等的民主监督,研究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三是民主监督的社会环境要营造到位。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民主氛围。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建设

当前相关法治建设的滞后使政协民主监督制度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近几年中央相继出台的相关文件对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也在文件中强调要切实发挥政协组织和委员的作用,重视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操作层面存在较多的空白,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很难实现有效监督。要推进民主监督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就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一要在运行机制下功夫。要明确规定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落实、反馈等,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障民主监督的健康平稳运行。二要在制约机制上下功夫。要从制度上入手,建立有效民主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协委员们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力和自由,为民主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证。三要在保护机制上下功夫。要制定保护政协委员们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措施,确保委员们提出批评意见以及进行举报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同时,对于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委员们,应当予以恰当的奖励,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达到引领示范的作用。

再次,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民主监督的形式

在充分运用传统监督方法的基础上,要不断探索民主监督新的方式方法,将民主监督贯穿到协商民主全过程。一是完善各类会议监督。政协有关会议应增加民主监督内容,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等应加大监督性议题比重。根据议题安排,可邀请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听取意见、互动交流。二是完善调研视察监督。对于涉及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监督性议题,政协应根据每次监督任务组织委员视察团,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着重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与有关负责同志交换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党和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三是完善提案办理监督。政协应组织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通过提案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开展监督。政协重点提案中应有民主监督性提案,党政及政协负责同志应加强督办。四是完善各项专项监督。政协要围绕法律法规实施和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确定专项监督议题,开展监督性专题调研,抓住重点问题,深入一线明察暗访,摸准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必要时应持续跟踪监督。五是开展其他形式监督。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听证等活动,应视情吸收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可应有关部门邀请,推荐特约监督员或组织民主监督小组。重视发挥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来信来访、委员举报和民主评议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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