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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意见》精神为契机 探索做好提案工作的新机制
以《意见》精神为契机 探索做好提案工作的新机制
时间:2014/04/30 10:04: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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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意见》精神为契机 探索做好提案工作的新机制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时期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做了深刻阐述。既是对提案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探索政协提案工作新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落实《意见》精神,深化思想认识

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协把学习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精神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市政协领导作出明确指示,要求政协各参加单位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在搞好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着实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学习贯彻落实收到实效。通过认真传达、学习,加深了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的理解。并协调各党派、工商联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各党派实际,围绕四平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增强提案办理协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县(市)区政协领导挂帅,精心组织,认真安排,以贯彻省委省政府文件为指导,围绕更好发挥提案办理协商这个专题,组织研讨,达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高水平的目的。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办理效能

市政协以“意见”精神为动力,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突出办理重点,强化办理协商,落实督办措施。重点突出了“五个协商办理”。

一是高位协商办理。自六届政协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与“两办”沟通协商,实行提案高层交办制度,每次政协全会后都及时召开提案交办会,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市长到会讲话,对提案办理提出要求和安排部署,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分工负责落实,做到提案办理工作高标准要求、高水平运作、高质量落实。同时,对重点提案由市政协各位副主席按分工领衔督办,全程包保,落实责任,重点督办,政协各专委会协办,与“提办”双方以多种形式进行联合调研、座谈、协商,面对面交换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反馈、有效果,为办理好提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联合协商办理。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办理的提案,由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召集承办部门、提案人面对面协商办理,达成共识。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廉租房建设”的提案,我们就召集了市住建局、民政局、两区政府等进行联合协商办理,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收到较好效果。

三是集中协商办理。对涉案较多部门,积极协商承办部门集中办理,现场解答提案人咨询。如市教育局对承办的28件提案内容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体育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进行公开答复、现场解答,做到了委员满意、政协满意、政府满意。

四是跟踪协商办理。市政协提案委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会商市“两办”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提案进行遴选,组织提案人、各党派负责人、部分提案委成员,深入承办部门查看提案落实现场,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召开协商座谈会。帮助办案单位解决困难,保证提案落实到位,今年相继对市规划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跟踪协商办理,起到了办理过程中督促、把关、推进的作用。

五是评议监督协商。首先进行社会公开评议,利用媒体监督,提高提案办理透明度。我们对2012年155件政协提案的内容、办理结果、办理时限在《四平日报》上公开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反馈各界反映,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政协提案协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提高了政协组织在社会群众中的威信。同时,坚持对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提办双方互评互议,一方面使提案更有针对性、操作性;一方面使承办部门更加注重提案办理质量,有效促进提案成果的转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按照《意见》要求,我们在认真梳理总结了近年来提案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提案的形成、把关、交办、督办、反馈和总结一整套的制度,有力的保证了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年我们根据全国政协章程,参照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制定了《四平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使政协提案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了《政协四平市委员会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办法》,规范了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

二是严把审查立案关和办后复查关。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始终坚持初审、复审、定审“三审”立案制度。对提案进行逐件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并案、转为委员来信或不予立案,保证了提案质量。今年共收到提案319件,认真逐一审查把关,最后立案226件,对不予立案的93件转为委员来信或作为撤案处理。同时组织委员对办后效果进行复查,看是否真正受到了实效。

三是建立沟通协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近些年来,我们在提案工作实践中,建立并坚持实行“一委两办”三方协调工作制度,即提案委坚持与市委、市政府办沟通、与提案人沟通、与承办部门沟通。通过沟通协商,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委员提出提案的真实意图,便于承办部门及时获取政协对提案办理的意见或建议,这样畅通了提案办理的渠道,消除了提案办理的梗阻现象,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效率。同时,我们始终坚持与“两办”互通信息,紧密联系,共同研究提案协商办理工作。今年提案办理结束后,市政府及时下发了《四平市人民政府督查通报》,对七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要求,对提案办理工作起到了保障作用。今年我们安排在年底第四次政协常委会上,听取市政府关于2013年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全面督促检查政府对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保证政府支持到位,使提案协商办理工作有始有终。

四是开展评先创优,先后两次表彰了优秀提案、提案先进单位、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先进承办个人,调动了做好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扩大了提案办理的社会宣传,彰显了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作用。

我们已经做好了在近期召开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的准备工作,将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这次省座谈会精神,特别是燕明主席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不断创新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实效和规范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3年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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