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四平市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调研组
年初以来,市政协常委会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议政列为重点工作,会同民革四平市委,联合县(市区)政协组成调研组,由寇春生副主席带队,先后深入全市部分民营企业、商会和相关部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介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借鉴哈尔滨等地先进做法,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四平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先后出台了《关于工业保增长促转型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政策支持,工业保增长促转型专项资金累计支持资金额度达到5600多万元;加快推进实施《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引领发展、保驾护航,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积极的好评;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原则,除保密、敏感、场地原因外的7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了“只进一扇门,办全部事”;推行了以“受审分离”为原则的无差别全科受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范围全覆盖、事项全覆盖、要素全规范、审查全覆盖,形成了政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立“会商协商、领导包保、调度通报、考核奖惩”四个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积极破解土地、资金等制约瓶颈;开展“下沉式”服务,帮助企业谋划包装项目、争取资金,助力企业发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建立企业投资项目VIP领办代办制度,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定制政务服务。
(二)制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有效解决了证明多、奇葩证明、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这个热点问题,初步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无证明”办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审批管理、统一监督方式;采取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大担保融资服务力度和开展“无还本续贷”、“信易贷”等措施,有效缓解了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和“倒贷”难题;在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有效解决了政企沟通不畅和市场监管难问题,实现了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的随时监督。
(三)民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增强创新创业活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传统产业得到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占比大幅度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二、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计划经济阴影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思想僵化,理念落后,部分家族式经营企业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创新意识不强,创业发展动力不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还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特别是在扶持本地建安类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力度不足;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渠道狭窄现象仍然存在,支撑企业发展的人才招不来留不住问题亟待解决,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效能发挥不足,整合社会专业资源不多,服务质量和能力有限,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和影响力不强;创新基地对创业创新培育和辅导能力不强,孵化的项目不多,科技含量不高;惠企政策落实慢、落实难、成本高,效果不理想,项目建设扶持(奖补)资金不能及时兑现;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存在短板,司法公正性仍有不足,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突出,干部队伍存在工作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现象,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树立“人人为营商环境、事事为营商环境、处处为营商环境”的理念,使工作重点真正从抓管理转变到抓服务上来,将“让群众办事不求人,企业服务无边界”作为目标。二是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发展路径。充分认清自身不足,摆脱惯性思维束缚,补齐营商环境短板,不断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做好产品品质提升和营销手段升级两篇文章,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进而成为竞争优势。三是强化市场主体作用,转变思维扩大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的主阵地让给社会民众和企业,政府做好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助攻手,鼓励社会民众和企业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等形式与域外企业合作,以商招商,把招商引资的行政行为转换为市场行为。
(二)抓住重点,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开放务实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一网受理、集成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断头路。提升“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水平,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政策咨询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企业优惠政策的培训,扩大政策受益面。严格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政策不落实和向企业“吃拿卡要”等扰乱营商环境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二是建立完善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在税费优惠及政策补贴等资源配置上,同等对待本土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对待大、中、小、微企业,避免对招商引进企业和大企业过分重视,挤压本土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有潜质的本土企业外流或中小企业倒闭。三是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政府行为,走依法行政之路。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慎重使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三)突破难点,进一步打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瓶颈。
一是加强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彻底清理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规定。支持民营企业利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依法保障建筑业地材供给,降低建筑行业成本。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担保物范围,允许使用知识产权、股权、应收帐款、产品订单、保单、存货、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改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机制,适当降低或者取消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完善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转贷,大力推进“无还本续贷”和“信易贷”工作。三是精准服务企业人才需求。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促进人才要素精准对接。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对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等精准化培训;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制定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选拔评价、激励保障等政策措施,对高端创业创新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托入学、赡养老人、文化生活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的效能。搭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载体,积极引导企业创造、吸纳、承接和转化科技成果,向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标准、人才培训等服务。
(四)找准落点,加快推动贯彻《条例》措施早日见效。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二是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整合全市公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作为市场主体缴费和拒绝违法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三是推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实现网上公示、网上调价、网上签约、网上评议。四是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调整、相关责任人员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拖延履行、拖延兑现。提升信用在全国排名。五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优化市场、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把握热点,努力塑造“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生态。
一是积极叫响“产业第一、企业家优先”的口号,树立“企业就是家业,重商就是种富”的理念,在全市掀起鼓励支持企业家创业的高潮;二是积极探索“四送四到位”(送新发展理念,保证宣传到位;送政策,保证理解到位;送创新项目,保证需求到位;送生产要素,保证对接到位)的亲商模式,主动把政府打造成为企业之家;三是构建“统筹兼顾、有所侧重”的扶商政策体系,使企业发展与地方发展深度契合;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为主要内容的便商改革,进一步打造便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行“代办制”利商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六是实施“留引并举,以留为主”的留商战略,努力打赢“引才留商”战役;七是建立公平公正的护商环境,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监督整治力度;八是建设服务型效能型的聚商政府,不断增强聚商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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