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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8/10/26 10:10: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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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我国政治权力监督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一项具体体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强化民主监督实效,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经过不断探索,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积累了许多经验,不仅在监督内容和范围上有所扩大,而且监督形式和程序也有所创新,监督实效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

一、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足够

少数党政部门的领导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认识片面或理解不深,认为政协不像人大是权力约束、硬监督,对政协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听一听、看一看就够了,表面上重视一下就行了。个别同志对政协的监督有抵触,认为政协是添乱、找麻烦、出难题,因而在行动上表现为听建议易接受,听批评难接受;听问题易接受,解决问题难落实;听对基层的意见易接受,听对领导机关的意见难接受等现象。

2、调研视察不深入

主观上不想去做监督工作,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理;思想上有顾虑,怕得罪人,影响彼此关系;不能把握民主监督工作的规律,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未能达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要求;还有就是对如何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研究不够,工作创新不够。具体表现为:政协会议议政罗列情况的多,把握本质、提出真知灼见的少;提案反映微观问题的多,反映全局问题的少;调研视察“走马观花”、面上看好的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访实情的少;听取成绩通报的多,听取问题通报的少;提建设性意见的多,反映批评性意见的少。

3、监督力度不到位

由于民主监督不具有强有力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使民主监督缺乏应有的力度和实效性,被监督者听不听取、接受不接受、采纳不采纳,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自觉程度。如,对于视察、调研活动结束后政协报送的建言献策成果,有的时候、有的党政部门有反馈,有的时候、有的部门没有反馈;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最经常、最直接的方式,但目前普遍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以及委员“被满意”等情况。

4、监督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政协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有一定提高,但基本上是原则性、政策性的,没有真正建立起从知情、沟通到反馈的工作程序。制度不健全使民主监督工作在执行操作上不够严密具体,运作起来局限性大、弹性大、随意性大,落实难以全面到位。比如在知情环节,党务和政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基本条件,由于现阶段党务、政务公开的有限性,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受到一定程度的局限,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不能知情明政,民主监督就难以有效开展。

二、新时代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改进的几点建议

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必然要求,必须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工作方法上突出创新、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努力促进民主监督工作的发展。

1、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

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一是明确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要对民主监督的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作出明确界定,增强其规范性和操作性。包括: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保证和落实好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对口联系等制度。二是健全民主监督保障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建设,确保政协委员提出批评、进行举报、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和自由;奖励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政协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表彰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等等。

2、将民主监督和支持工作有机结合

要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必须搞好六个结合:一是把民主监督与支持党委、政府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结合起来;三是把民主监督与政协的重大视察调研结合起来;四是把民主监督与反映社情民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结合起来;五是把民主监督与支持部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结合起来;六是把民主监督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

3、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

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应与时俱进,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要制定年度民主监督工作计划,明确重点监督的对象、项目以及形式等等,列入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在监督形式上,既要充分发挥传统形式的作用,改善提案、会议、调研视察等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效果;又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不断丰富民主监督内涵。比如,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适当扩大民主评议的范围,组织政协委员对“一府两院”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完善特约监督员的运作机制,改变由党政部门直接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的做法,统一由政协应党政部门的邀请委派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协负责,监督意见以政协名义反馈党政部门,甚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建立健全民主质询制度,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民生热点问题请有关部门介绍情况,接受委员的批评和监督;积极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新形式,建立网络民主监督平台,邀请网民对民主监督再监督,推动民主监督与时俱进。

4、加强监督者自身建设

监督者自身素质高,监督效果才会好。要提高政协委员的监督意识,克服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监督无用的思想,形成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意识主动和行动自觉。要提高监督者专业化水平,有意识地吸纳有专业素养的代表人士担任政协委员,通过开展培训、情况通报等方式,为委员提高专业化水平创造条件。要支持以界别为单位的民主监督,通过界别召集人组织界别委员开展对口的视察、评议等监督活动,发挥政协的界别特色和界别专业优势。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四平市铁东区政协委员

石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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