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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加强县级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的实践与思考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苏云波
关于如何加强县级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的实践与思考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苏云波
时间:2018/10/26 10:10:4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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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加强县级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的实践与思考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协委员 苏云波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职能,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和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是政协组织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使命。加强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更是政协组织所努力追求的目标。近年来,我们县政协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把民主监督融入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经常性工作之中,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新形式,不断谋求民主监督新成果,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我县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我县政协在上级政协的帮助指导下,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民主监督贯穿融汇于协商讨论和参政议政的过程之中,不断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增强了民主监督的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组织建设形式为创造性的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的《实施意见》,政协党组结合伊通实际提出建立委员工作站的意见,县委以文件形式批转了建立委员工作站的请示,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较大系统设立了30个政协委员工作站,挑选优秀政协委员担任站长。解决了县政协与委员之间,沟通缺少渠道、管理没有抓手的问题,延伸了工作触角,健全了管理层次,拓展了沟通途径,在组织机构上保障民主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规范监督方式,让监督过程更有秩序。县政协下发了政协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协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规范政协委员担任监督员事宜的通知》,要求今后凡有聘邀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特约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关效能督察员的单位和部门要向政协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政协办公室、委管办按相关规定选派,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无序自主聘邀委员出任监督员。同时要求政协委员出任各种监督员须经政协组织认可、委派。推进了政协委派监督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增强了民主监督实效。为配合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应县环保局邀请,县政协7个环境监督重点部位派驻7组21名优秀政协委员担任环保特约监督员;选派20名委员担任软环境监督员。一改过去民主监督员由各单位无序聘请为统一选派。

三是保障权益,积极为委员履行监督工作创造条件。每年政协都利用视察这一形式开展民主监督,常委会和每个专委会都至少开展一次视察活动,办公室统筹安排,争取让每个委员都有参与的机会。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民主监督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营造政协事业良好发展氛围的重要方式。近两年,主席、副主席分别带队调研走访了七星山药业、宝捷集团等多家委员企业和委员本人,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重视域内企业发展,帮助本土企业破解转型升级发展瓶颈难题》等诸多建议。在委员提案的基础上,推动成立伊通企业家联合会,并就此事宜多次进行调研协商,使企业家联合会如期成立,填补了我县没有企业家联合会的空白。精心组织视察监督,由政协提交的《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及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的视察报告》在县委七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得到了县委书记的充分肯定。

是通过开展公开答复民主评议活动进行监督。为充分发挥提案作用,增强提案办理效果,我们从重点提案入手,认真开展三项督办活动一是领导领衔督办二是联合检查督办三是全程跟踪督办。为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我县自去年开展了对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活动,对14个重点提案部门承办的32件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现场公开答复、当场由委员进行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公开答复、民主评议使“提”、“办”双方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提升了委员的监督意识,促进了责任单位对提案的办理落实效果,扩大了提案监督的社会影响。

二、我县在实施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遇到的几个问题

一是对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社会民众对政协基层民主监督的成效期望不大;个别党政领导认为有人大、纪检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就够了,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部分政协委员自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软监督”、“操闲心”、“找茬子”。有的政府部门对正确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议只是口头上重视,行动上怠慢,应付和规避民主监督。因此常出现政协提案办理中“答非所问”,反映的社情民意没有“下文”,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真正落实等种种情况和问题。

二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体制不够完善。政协民主监督虽具有监督范围广、监督角度超脱、监督方法灵活等特点然而由于政协民主监督的体制建设不完备,导致民主监督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淡化了民主监督的特点与优势。主要表现为:监督一般事项多,监督重大事项少;监督一般单位多,监督重点单位少;监督原则性问题多,监督具体问题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对“事”监督多而对“人”监督少;监督工作失误多而监督违纪违法少等。另外,政协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发展,县级政协机关现有干部队伍编制、人员较少,无法适应民主监督职能的需要,在开展工作中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使民主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委员监督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委员实际监督能力不强,在监督过程中,对民主监督的尺度把握不准,提出的意见建议缺乏全局性、可操作行。

四是政协民主监督保障机制不够明确。当前,由于政协民主监督缺乏合适的法律地位和必要的保障机制,在开展民主监督过程中,致使政协委员提出的许多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引不起被监督单位和党政领导的重视,导致监督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长此以往,开展民主监督时也多是 “转转现场、开开会议、提提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度不够,不能触及要害,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对监督对象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进一步开展好政协民主监督的几点思考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开展民主监督。在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中,民主监督是一个重要环节,政协委员要敢于监督不断增强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信心,自觉担负起开展民主监督的责任,解决好思想中的不敢监督、怕监督、怕越位问题。充分调动委员履行政协职责的积极性,把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纳入政协履职全局来部署、来组织、来推进

善于监督、创新民主监督的方式。政协民主监督必须把握好方向,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科学组织、规范运作。特别是紧扣政协工作特点,注重运用协商式监督、参与式监督,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关切开展监督,做到监督不偏激,帮忙不添乱。

三是以视察调研为依托开展民主监督。县政协要坚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委员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实施落实情况,运用视察调研的形式,实行监督。重点是经政协主席会、常委会通过的对调研视察报告中提出的重点建议意见落实情况实行追踪监督,使民主监督“有题可做,有的放矢”,从而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在监督过程中,被监督单位和党政领导要坚决摒弃监督就是“找岔子,挑毛病”的片面认识,树立监督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理念,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

是以提案为平台开展民主监督。提案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最直接、最基本的形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是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渠道。在提案办理中,实行政协领导联系提案办理制度,加大对提案的督办、跟踪和反馈力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县政协对委员撰写的关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的重点、热点提案,及时整理交办,与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制定方案,促进落实。推行县委、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及联系政协的党政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跟踪督办积案,使提案办理真正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

总之,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聚焦全社会最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协的各项民主监督措施更加有效,更加有利于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加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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