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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激发政协新活力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激发政协新活力
时间:2019/09/09 10:09:2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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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激发政协新活力

四平政协卫生组-刘立敏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回答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回望来路,前瞻复兴,在当今世界正值百年未有之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意义格外不同。伴随着政协工作的推进和民主监督机制作用的不断加强,民主监督机制经历了一颇为曲折的发展过程。当前,由于思想、制度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中,民主监督是薄弱环节。“协商容易监督难“政协发发言、表表态”、“说了也白说”等现象较为普遍。为此,如何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增强民主监督效力,对于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激发政协活力具有深远意义。

一、固本培元,牢筑民主监督意识阵营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关系,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监督目的、工作重点、制度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要全面认清政协民主监督的本质,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是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有组织的监督,这从根本上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应充分认识到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的诸多其他优势,如不受部门和地区的限制,便于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同时,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它又具有智力优势和人才集中的优势,政协委员汇聚专家、学者、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他们视野开阔,看问题有见地以及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等。这些都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具有相对的公正性、广泛代表性和较强科学性。通过组织学习与宣传活动,筑牢民主监督意识阵地,鼓励形成“创新意识”、“核心意识”、“质量意识”等,是政协行使其职能的关键与根本。

二、修身慎行,提高民主监督主体素质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人民政协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国家改革和建设形势的发展。政协机关及政协委员要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善于把握时下发展形式与人民需要,在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与力量。由此,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加强研究,进一步提高自身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一要努力提高政协机关整体的组织和领导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着力增强政协机关整体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为服务政协机关建设和人民政协履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保证在意见上协商、工作上协助、行为上协调。同时,针对政协工作实际,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二要提高各民主党派的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和思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社会调研和党务活动的理论和实践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委员学习培训、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报告会等各种不同层面的学习,狠抓学习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毫不松懈。例如伊通政协始终把“学习型政协”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将学习融入履职全过程,努力做到“因需定学”、“以用促学”、“学用一致”不断提高委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让委员准确把握县情、社情、民情,引导委员与时俱进,着力提高全体委员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有效克服履职中的本领恐慌。

驰而不息强作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作风建设的实效促进履职水平提升。要加强和改进联系群众的作风。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常委、联系党派团体、联系界别委员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委员走访月”活动,集中走访委员和群众,听取委员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的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政协党组改进作风的重中之重,贯穿于政协履职全过程。紧扣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每年定期开展议政性常委会议协商、议政性主席会议协商。加强和改进务实创新的作风。坚持在履职中创新、在创新中履职。充分发挥党组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引领“普遍多数”的创新作为。

三、别开生面,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要越来越丰富,形式也要越来越多样。

突出政协民主监督重点。要进一步聚焦中心工作,坚持党委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协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继续深化对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前瞻性、系统性研究,要“敢于讲真话、提批评”,突出对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监督,努力做到党和政府抓什么、政协就配合抓什么,改革推进到哪里、政协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人民群众关心哪里、监督力量就汇聚到哪里。

二要丰富委员履职的形式和途径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匹配,通过增加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监督性议题比重,确保民主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同时,注重创新和运行新时代互联网+,通过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参与行风评议等,搭建履职平台,切莫停滞不前,形式内容拘泥老套。通过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调研、民主评议、协商会议、大会发言等履职活动之中,形成便捷、畅通的民主监督渠道。

三要完善和规范民主监督程序。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研究制定民主监督工作年度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内容和议题,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

四、建章立制,健全民主监督相关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强化政协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的机制建设,才能确保监督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要使政协民主监督的效能要真正得到发挥,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刚性和硬度,除了党政领导和政协自身需要思想认识上到位外,要有相应配套的制度、更加完善的机制建设,才能将政协的民主监督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以保证民主监督规范、有序和有效地进行。因而,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视,制度是最可靠有效的保障

要建立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采纳落实、及时反馈、检验效果办法等做出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保证民主监督的健康运行。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把监督人和监督事结合起来。

二要建立健全听政议政制度邀请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或党政重大决策的制定、执行情况,向政协委员介绍情况,听取意见,及时回复问题。

三要建立民主监督的激励机制。要鼓励政协委员讲真话,坚持真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同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过程中,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委员和自觉接受监督、虚心采纳政协意见并积极改进工作的党政部门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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