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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平市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政协四平市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时间:2020/08/14 10:08: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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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四平市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2020813日政协四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是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协履职建言的能力和水平,政协四平市委员会决定建立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努力建设服务政协履职创新和科学建言献策的高端智库,为擦亮专门协商机构牌子,打造智慧政协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研究,把落实好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作为智库工作的基本遵循,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研究我市发展重大决策、重要问题和政协履职创新作为主攻方向,把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作为最终落脚点,增强智库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市政协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研究,提出有学术理论支撑和应用价值的政策建议,为政协履职和自身发展服务,不断推出科学管用、建议具体、切实可行的研究成果。

  (三)坚持政协特色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立足我市政协工作实际,注重发掘、发挥四平本土和政协系统智力优势,坚持民主团结、平等协商,畅所欲言,求同存异,尊重不同意见的表达,把协商理念贯穿智库工作全过程,努力营造有利于发挥智库作用的良好环境,广泛汇集智慧,凝聚力量。

  三、职责任务

  (一)紧紧围绕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全面落实习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可资可鉴的意见建议,为市政协提供咨询服务。

  (二)应邀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学习、考察、调研、视察、协商、论坛、会议等活动,完成市政协委托的研究咨询事项。

    (三)对政协自身建设和履职创新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四)对市委、市政府交给市政协协商的我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拟列入市政协协商计划的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

  由市政协分管副主席负责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成立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协办公室,由市政协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运转和具体工作统筹,承担相应的协调联络和任务落实。

  五、智库组成和运作

  1.建立专家队伍。健全人才吸纳机制,加强与党政职能部门、社科研究单位、高校、民间智库的联系,整合聚集各类智力要素,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市政协专委会推荐, 尽可能吸纳各专业领域有权威性、代表性、积极性的领军人才、资深专家学者、业务精英等。必要时可特邀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担任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参与重大问题研究。根据议题需要和专家专业特长,一事一议,确立专家组召集人,组成专题咨询(研究)小组。

  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对四平经济社会发展较为熟悉或长期从事政协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研究水平,社会认知度高,热心为我市政协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专家学者担任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原则上应是本行业非市政协委员的领军人才。

  2.日常服务和运作。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专家推荐单位,对专家进行建档、管理和联系、沟通,组织专家开展课题调研和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推荐专家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和协商等活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协工作需要,对专家库人数和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智库发展适时、适势、适情、适事。

  3.工作方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通过全体会议、工作咨询会、书面征询、调研考察、课题研究、专题建议、咨政论坛等形式参与调查研究、咨询论证和建言献策工作。

  六、专家聘任和管理

  各领域专家由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各方推荐意见,提出建议名单,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协名义聘任,发给聘书。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原则上每届市政协集中聘任一次,每年可根据需要和对专家履职考评结果进行调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市政协换届和补选委员时,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推荐。加强对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对外活动的管理。以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义发表文章或出席有关活动,须经市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七、经费保障

  保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将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政协办公室每年安排专门经费用于专家日常活动。

  八、考评机制

  建立专家履职考评制度。根据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的,继续聘任,有特别贡献者,予以表彰。聘期内不参加有关活动,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建议的,不再聘任。因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有其他与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条件不相称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予以解聘。

  九、附则

  本规则自主席会议通过起实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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