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增强农村居民生命健康保障能力”的建议案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深入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医生作为乡村医疗体系的重要力量,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全面掌握我市乡村医生发展现状,探索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市政协专题调研组经深入调研,组织召开了“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居民生命健康保障能力”专题协商会,现将委员有关意见建议呈上,供决策参考。
一、释放政策红利,实现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最优化
1.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各县(市)区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职能整合,编制核定,人员竞聘上岗,按其服务人口的1‰配置村卫生室人员,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核定数量。
2.全面落实财政养老保险补贴。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年对“员额制”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照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高档标准的60%给予补贴。同时,“员额制”管理的乡村医生还必须缴纳医疗责任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所需经费在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中列支解决,落实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筑牢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3.全面保障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按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于当年的9月30日前拨付到位;基本药物补助经费省财政厅资金下达后,应立即足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转费列入属地财政预算;医保部门要及时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同时,加大落实督办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该通报就通报、该批评就批评、该问责就问责。
二、拓展引才渠道,实现乡村医生队伍构成多元化
4.逐步壮大村医队伍。参照“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的做法,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制,面向医学毕业生进行公开招录,作为乡镇卫生院驻村医生,吸引专科以上医学生扎根基层,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队伍的活力,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在编医生、1名在编护士。
5.推行“乡聘村用”。落实《2020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先招聘符合年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享受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
6.加强人才供给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公益性岗位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向卫健系统中的乡村医生队伍倾斜,解决乡村医生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同时,利用乡村振兴人才政策,为编外村医评聘职称,执业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30年以上的评聘高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
三、健全培养体系,实现乡村医生技术水平专业化
7.聚焦整合资源,专项培训多点开花。依托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治以及实用性较强的短期培训;依靠医保、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乡村医生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类培训;探索将四平卫校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利用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支持村医加强老年照护和康复等专业技能培训;发挥卫健部门职能优势,每年举办1-2期乡村医生技能大赛,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基层首诊的能力。
8.聚焦学历提升,村医队伍提档升级。按照《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教育资源和专业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全市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
9.聚焦中医培养,专业人才特色凸显。认真落实《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医师承上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发挥乡镇中医馆的阵地作用,加强针刀、艾灸、按摩、火罐等操作性较强的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引导更多中医大夫以师带徒,鼓励更多西医成为中西医复合型人才,让中医人才成为乡村医生队伍的中坚力量。
附件:关于“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居民生命健
康保障能力”的调研报告
政协四平市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关于“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增强农村居民生命健康保障能力”的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乡村医生作为最贴近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守门人”,是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决定着农村公共医疗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为全面掌握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路径,市政协发挥民主协商、资政建言的职能作用,协调卫健、医保、人社、乡村振兴、医院等部门相关专家和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围绕“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增强农村居民生命健康保障能力”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7次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县(市)区政府相关情况汇报、村书记、乡镇卫生院院长、村医代表发言和委员资政建言,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协商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报告:
一、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基本现状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聚焦重改革、强措施、转职能,全市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一)乡村医生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从2017年开始,我市全面深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改革,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制度,明确了“员额制”乡村医生的职责定位、准入条件、考核标准和待遇保障,进一步落实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筑牢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伊通县率先将370名乡村医生纳入“员额制”管理。
(二)乡村卫生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2013年开始,全市利用三年时间,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为全市724个行政村均建设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村覆盖率100%;2019年,争取省卫健委支持,为全市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712台,弥补村卫生室电诊、生化检测能力短板;借助乡村振兴省级扶贫县为村卫生室配备信息采集设备的有利契机,为全市村卫生室购买平板电脑543台,全部采用基层信息系统“积分制”模块对村医进行绩效考核,全省第一,极大提高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三)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深入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全市签约120人,上岗59人;组织全市定向招录村医24名;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录取326人,已进入长春医高专、白城医高专开展为期三年的学历提升教育;为5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梨树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选派117名村医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四)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成果明显
全市持续开展农村大病专项救治和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救治病种多达30种,救治率100%;确定全市70家医疗机构为“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接收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院患者9466人次;落实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进行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双辽市农村家庭医生签约和慢病签约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村医的作用特别明显,双辽市卧虎镇孤店村卫生室2名村医,服务村民2023人,负责人王国华,不分昼夜为村民防控和救治,切实担起了农民生命“健康守门人”的职责,目前,全村没有一个居民因感染新冠而危及生命,得到村民的广泛赞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按照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的总体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乡村医生编制待遇保障有待提升
目前我市在岗的村医大部分都是体制外人员,属于半农半医身份,没有编制,自从基本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村医个人收入减少,退休后完全没有收入来源,又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生活难以维持。
(二)乡村医生年龄结构问题日益凸显
全市1429名乡村医生中,30岁以下的15人,仅占1%,尤其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村医中老年人居多,大多数都是本地的“坐地户”,还有一部分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仍然被返聘。
(三)乡村医生执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
大多数乡村医生是掌握了一定医疗技术的农民,文化程度不高,基础学历低,很难满足日益发展的农村医疗的需要,仅有少部分乡村医生持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大部分持乡村医生证书执业,执业资质含金量不高,处置病人经验不足,特别是遇到急危重症病患者,存在医疗安全隐患。
(四)乡村医生人才培训体系尚不完善
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要求不一、形式各异、效果不明显,实用技能或特色技能培训不多,缺乏乡村医生人才培养机制,尤其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和短期培训,需要费用自理,部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
三、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
(一)释放政策红利,实现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最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强调:“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落实好总书记的要求,首要任务就是解决乡村医生身份和待遇问题。一是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各县(市)区全面推行乡村医生“员额制”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职能整合,编制核定,人员竞聘上岗,按其服务人口的1‰配置村卫生室人员,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核定数量。二是全面落实财政养老保险补贴。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年对“员额制”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照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高档标准的60%给予补贴。同时,“员额制”管理的乡村医生还必须缴纳医疗责任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所需经费在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中列支解决,落实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筑牢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三是全面保障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发放。按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于当年的9月30日前拨付到位;基本药物补助经费省财政厅资金下达后,应立即足额拨付基层医疗机构;每个村卫生室1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转费列入属地财政预算;医保部门要及时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同时,加大落实督办力度,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该通报就通报、该批评就批评、该问责就问责。
(二)拓展引才渠道,实现乡村医生队伍构成多元化
乡村医生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是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市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专业从业人员少、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等现状,通过全面拓展引才渠道,大力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一是逐步壮大村医队伍。参照“大学生村官”和“特岗教师”的做法,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制,面向医学毕业生进行公开招录,作为乡镇卫生院驻村医生,吸引专科以上医学生扎根基层,为乡村医生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增强队伍的活力,确保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在编医生、1名在编护士。二是推行“乡聘村用”。落实《2020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乡镇卫生院优先招聘符合年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享受与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三是加强人才供给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责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公益性岗位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向卫健系统中的乡村医生队伍倾斜,解决乡村医生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同时,利用乡村振兴人才政策,为编外村医评聘职称,执业20年以上的评聘中级职称,30年以上的评聘高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外单列。
(三)健全培养体系,实现乡村医生技术水平专业化
乡村医生素质整体提升是落实乡村振兴“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必然选择,打造一支道德高尚、医术高超的乡村医生队伍势在必行。一是聚焦整合资源,专项培训多点开花。依托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组织乡村医生定期开展心肺复苏、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以及外伤处理、临床用药标准等实用性较强的短期培训;依靠医保、卫生监督等部门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保报销政策、医疗机构执业管理条例等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法规类培训;探索将四平卫校认定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利用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支持村医加强老年照护和康复等专业技能培训;发挥卫健部门职能优势,每年举办1-2期乡村医生技能大赛,通过以赛促竞、以赛促学的方式提高乡村医生的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基层首诊的能力,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二是聚焦学历提升,村医队伍提档升级。按照《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教育资源和专业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全市中专及以下学历的乡村医生进行学历提升教育。深入开展“大学生村医”免费订单定向培养,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进入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各县(市)区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培育源于本乡本土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三是聚焦中医培养,专业人才特色凸显。认真落实《吉林省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医师承上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发挥乡镇中医馆的阵地作用,加强针刀、艾灸、按摩、火罐等操作性较强的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鼓励引导更多中医大夫以师带徒,鼓励更多西医成为中西医复合型人才,让中医人才成为乡村医生队伍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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