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四平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和
改进调研工作的实施办法
(修订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四平市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就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把握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提高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的调查研究工作。
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调查研究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看家本领、履职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调研工作整体谋划、方案制定、过程管控、研究论证等工作,着力改进调研队伍构成、方式方法、组织实施、成果转化等工作,以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3.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人民政协调查研究的性质特点;坚持双向发力,促进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求真务实,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坚持统筹协调,增强调研工作的计划性;坚持改进作风,减轻有关部门和基层负担。
二、科学确定选题
4.明确选题依据。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协商计划等,广泛征求本委员会委员和对口联系单位、所联系的界别对调研选题的意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拟制定各自年度调研工作初步安排(包括调研题目、时间、地点等)。其中,涉及年度重点协商活动的调研选题,应与党政有关部门沟通协商。
5.做好调研统筹。实行总量计划、源头把关,避免调研时间、地点的交叉重叠,杜绝重复性、扎堆性调研。一个调研课题,可安排市域内1至3个县(市)区实地调研。需要直接到县里调研的,一般安排1个县;对口协商等专题调研课题,需赴省内考察的,可安排到2个省辖市进行,时间控制在3天之内;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专题协商议题的调研课题和其他重点课题,需赴省外考察的,可安排到1个省(区、市)的2个市(区)进行,时间控制在7天之内。
6.形成调研计划。研究室根据综合协调意见,形成市政协年度调研活动计划表(草案),报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各项调研工作原则上严格按照年度调研计划执行,未列入计划、但确需新增或调整的,须经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范组织实施
7.加强统筹管理。调研活动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调研准备工作,深入学习相关理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吃透上级要求,熟悉有关情况。根据调研课题需要,可安排召开情况通报会,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尽可能多地掌握调研课题的前沿趋势、当前现状和存在问题,使认识更深入、思路更清晰、问题更精准。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调研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的目的、地点、日程、调研组成员初步人选、调研提纲、调研方式、成果体现、新闻报道、后勤保障等),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的调研,须报主席批准;委室负责人牵头的调研,须报分管副主席批准;赴市外考察的,经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报主席批准。
8.落实主体责任。实行调研组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专委会负责同志担任,重要调研活动由主席会议成员带队,对调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调研组以相关专业的委员为主,适当吸收专家学者、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方面人员参加,并明确调研组各成员任务分工。严格控制调研组规模,赴市外调研的,参加人员不超过10人(市政协机关不超过5人)。需赴省外调研,由专委会提出申请,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审定。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可邀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考核办公室、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参加,人员可视情增加。
四、提高调研质量
9.创新调研方式。综合运用网络调查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座谈交流与个别访谈相结合、定向调研与随机走访相结合、典型解剖与抽样分析相结合等方式,特别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掌握客观情况信息。鼓励开展小分队调研、蹲点调研、书面函调等形式,提高调研实效。对重要数据和材料应加以核实,必要时可开展追踪调研。
10.改进调研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要求,认真解决调研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简化调研座谈程序。开展监督性的调研,倡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11.强化研究论证。认真做好调查情况的总结、分析、研究、论证工作。调研期间,调研组成员要及时交流、深入研讨。调研后期或结束后,要及时召开调研组内部总结会,加强集体研究,集中各方智慧,协商确定调研成果的主要形式、基本框架和核心内容。调研组所有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围绕解决问题深入讨论、提出建议,重视不同意见的讨论,以集思广益、扩大共识。
12.形成调研成果。根据调研情况和调研组成员意见及时形成调研成果,调研组组长要亲自主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调研组成员要对调研成果认真负责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强化委员履职责任,成立以委员为主体的起草班子,委员按分工撰写相关内容,一般应在调研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调研成果要尊重调研实际情况,加强综合分析和问题归纳,注意征求专业主管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对调查材料的深入研究,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五、促进成果转化
13.丰富建言形式。坚持调研“协”于“商”之前,加强调研资料的整合与共享,灵活运用调研报告、建议(案)、提案、会议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建言献策。可推荐委员代表调研组在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以及其他各类协商会议上发言。
14.规范成果报送。调研成果经相关会议协商讨论后,根据不同载体形式,由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单位按相应程序报送或办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建议(案),分别以市政协党组文件报送市委、以市政协文件送市政府;专题性议政性主席会议形成的调研报告和建议(案),以市政协办公室文件报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相关单位参阅。
15.促进成果运用。办公室、专门委员会要及时跟踪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及时了解相关部门对调研成果吸纳运用和对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促进转化运用。
16.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注重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加强对调研成果转化情况的宣传报道。重要调研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团进行报道。
六、改进工作作风
17.严明调研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坚持务实高效、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厉行节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8.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际效果,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调研。坚持少而精、注重实效和质量的原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作秀式、盆景式和蜻蜓点水式调研,防止走过场、不深入。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化研究,防止调查多研究少、情况多分析少,提出的对策建议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改进文风,提倡写短话、写实话。
19.强化责任担当。调研工作在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由调研组组长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研究室负责年度调研计划安排、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等工作。专委会负责提出调研选题、拟制方案、组织实施、撰写报告、成果转化等工作。驻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纪律作风的检查监督等工作。各委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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