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有可为的农业舞台,展现大有作为的政协风采。”会场上的讲话字字铿锵。5月31日,四平市政协召开九届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协调研组关于《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提升,加快推动我市现代化大农业率先取得新突破》的调研报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映入委员们的眼帘,也刻进了委员们的心里。当委员们走出会场,为一次调研画上句号,同时也为书写在吉林沃土上的续章做足了铺垫。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传统农户“小而全”、兼业化的经营方式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较高的规模经营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可进一步优化利用各类先进生产要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成为人们担忧的重要现实问题。与此同时,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也成为亟须思考的问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业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现实地回答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时代之问,为解决“大国小农”如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提供了可行路径。
2017 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历史迎来了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将种植环节留给小农户,集中优势资源在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环节发力,采取以服务规模化替代生产规模化的发展模式,实现与小农户的协同发展和成果共享。
2020 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第一站就来到四平市梨树县,详细了解粮食生产、黑土地保护、合作社生产经营发展等情况,并作出了“三个一定要”重要指示。
近年来,四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一定要因地制宜探索农业合作化道路”殷切嘱托,坚持围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双线发力,全力推动全市农业现代化步入了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
“四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起步早、发展快、潜力大,现已进入由‘数量型’向‘质数并重型’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市政协常委、农业农村委专职副主任高丕航在接受采访时说。
3月伊始,市政协成立由专委会牵头,相关部门、委员精英、专家学者组成的调研组,走进梨树县宁浩家庭农场、伊通县金辉合作社、双辽市绿优种植专业合作社、铁东区永发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铁西区二丫农民合作社等13家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召开座谈会5场,深入了解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42.11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65.07%。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7047个,创建各级示范社672个,其中国家级29个、省级258个、市级 156个、县级229个;家庭农场发展到5316个,创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591个,其中省级172个、市级104个、县级315个。有23个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全省“百强示范社”。以梨树县凤凰山合作社为例,合作社比小农户平均每公顷增产1000 斤,节本1200元左右,收益较普通农户多2500元左右……
一组组数据让调研组心中有了谱,同时,辽宁省大连市和丹东市以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方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走精品农业发展道路、山东省农科院的农业科技成果拍卖会和乡村振兴科技合伙人等成功经验也成为调研组引来的“他山之石”。
调研过程中,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正河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是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必由之路。扎根在四平市乡村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正大显身手,发挥着农资统购、摊薄成本、农技农机服务等功能。在大国小农背景下,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要研究合作社与农村间的“竞合关系”,找准合作社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促进双方盈余最大化。要鼓励合作社开展种植托管、农机保养、粮食市场信息等社会化服务,培育更多农村职业经理人、乡村 CEO,提高合作社发展“软管理 ”水平,引导合作社朝着更加专业化服务、精细化分工、科技化赋能的方向健康可持续发展。
调研组认为,科学技术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要广泛搭建科研院所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平台,缝合科技生产"两张皮",实现以科技力量支撑农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乡村产业发展蝶变跃升。要坚持实践出真知理念,广大农林界别委员要深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增强资政建言针对性,有效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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