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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时间:2023/07/19 09:07: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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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1]。这一重大科学论断,既是对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懈探索奋斗、建立和发展人民政协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又一重大设计和创新,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科学方法。坚持把这三者有机结合于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伟大实践,是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独特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2]1948年4月,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3]这个号召迅速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热烈响应,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公开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揭开了中国共产党同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建国的序幕,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础。[4]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规划了建国蓝图,在政治方面,认为“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和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5]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近现代以来中国革命实践告诉我们:只有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会形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样的组织,才会有新中国的诞生、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翻身解放,才会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这一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调“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6]人民政协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共同奋斗的历史。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人民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将继续通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团结,更广泛地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7]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主题、职能,推动人民政协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努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全面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民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政协事业展现新气象新面貌。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8]过去,人民政协在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人民政协不断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必将在党的领导下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的决定、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总之,人民政协作为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只有恪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努力通过有效工作,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才能在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工作实践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制度性产物,其统战属性与生俱来、一以贯之。人民政协是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而产生的,也会继续作为统一战线组织而存在和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先后创造性地建立和发展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从此,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就有了人民政协这一重要制度、组织和工作的平台。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指出:“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1949年8月,周恩来同志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是长期的。”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1978年3月,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规定,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9]。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得以明确。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0]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它将更加巩固,更加发展。”[11]1989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12]1995年中共中央转发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13]。此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都坚持了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性质定位表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及内涵进一步扩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与过去相比,增加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表述。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018年、2023年修订的政协章程都坚持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的性质表述。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更多的人团结在党的周围。”[14]总之,新时代人民政协要把握新使命新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内部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强化统一战线组织功能,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增进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合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三、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15]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定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政党协商、城乡社区协商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推动协商民主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为我们“坚持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16]提供了坚实思想基础和科学行动指引,必须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协商民主的重大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这些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的性质特点、丰富内涵和特点优势,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重大理论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

深刻领会和把握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地位作用,明确了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协商民主的路径选择。

四、把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于人民政协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伟大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所谓“有机结合”,就是指这三者之间的结合是相互关联、相互协调、互为促进、密不可分的统一体,也是三者发展规律的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实行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也是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既能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也能有效组织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协商议政,发展协商民主。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武器,都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独特优势。只有坚持把这三者有机结合于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伟大实践,贯穿于紧扣中心大局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才能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独特优势,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不断开拓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第一,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17]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级党委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认真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政协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政协履职各方面。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在履职过程中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我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效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做好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政治协商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我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完善协商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通则、大会发言工作规则等,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提出提案、提交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作出机制性安排。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搭建平台,支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平台参与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知情明政、协商履职创造条件。

第三,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发挥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的特色优势,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把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履职着力重点,聚焦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部署,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等出实招、谋良策。发挥人民政协人才智力优势,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问题,就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推动绿色发展等深入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更好服务科学民主决策、促进决策贯彻实施。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协商质量,推动实现更加广泛的人民民主。

第四,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18]新时代党中央要求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增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担当,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贯穿到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推动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完善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优势,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作者: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政协办公厅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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